陈竹友,陈竹友讲师,陈竹友联系方式,陈竹友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中国企业发展能力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54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陈竹友:何享健的“经营”与美的的“治理”
2016-01-20 48228

继柳传志重出江湖、黄光裕和陈晓的劳资争斗和万科王石的海外“留学”之后,美的集团何享健的“功成身退”,再一次引发人们对中国民营企业“家族化”和“公众化”的讨论与热议。

  这场热议可以确定的是:支持“公众化”的人大都是学术理论派和企业职业人士,而对“公众化”提出担忧或异议的,基本上是资本方或民营企业的经营者。

事实上,对于企业或实体来说,“企业经营”和“公司治理”二者之间虽然相辅相成,但同时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何享健的“退体”之举,其实是“企业经营”的一种高级形态和必然过程,而不是外界所看到的简单的家族企业所谓的“公众化”管理模式!

对于任何一个顺利成长的民营企业来说,都不可避免地会从小规模的“家族式”成长为“公众化”的大公司。当企业成为“大公司”之后,任何创业者个人的能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和不可持续的,他必须面对企业经营的“公众化”和公司治理的“专业化”问题,除非他甘愿轮回于兴浡亡怱的历史循环,听命于企业在某个不成气的富几代手上逐渐消失。

何享健与柳传志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不仅看到企业“公众化”的必须,同时更看到企业专业化、结构性治理的必要!何享健“美的坚决不做家族企业”的自信和“开启中国民企传承”的权力交接,正是建立在公司专业治理的“科学性”基础上!

无论何享健退体的最后结局如何,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中国民营企业家和鼓吹民企公众化的理论派们思考和研究了。

在何享健敢于放权,和方洪波以职业经理人身份出任美的集团董事长的背后,专业人士看到更多的可能是美的关于创业者退体、组织授权、权力监督与公司治理的法理基础。决定企业未来的,不是“家庭化”或“公众化”的外表经营形式,而是取决于这家公司的法制化完善程度和专业化的治理水平。

打开美的公司20114月在其网站上最新公布的《广东美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发现何享健的退体之举,其实是“早有预谋”的,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他的谋篇布局不仅体现出一个企业经营者的深谋远虑和严谨务实,更取决于何享健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科学的治理逻辑和完善的制度保障中。

美的公司的《章程》,为何享健退体与职业经理人接班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和机制约束。美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三层,分别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为了何证三层治理结构的相互制约和防止权力失控,美的公司还制订了以下六道“防火墙”:

第一,             股东大会是美的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直接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计划,并拥有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力。这种权力当然包括对董事长人选的选择和任免;

第二,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并任免产生。再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人员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对股东大会负责;除此之外,股东大会还对董事会及董事会选举任命产生的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业绩导向”作为唯一的考核标准,任何任期内的职业经理人,包括董事长在内,一旦业绩不佳,立即面临被罢免或辞退的可能;

美的公司还规定,董事长的权力范围是“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投资、担保、资产处理等事项,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也就是说,作为职业经理人身份的董事长的权力极限,对于美的集团整体的风险是完全可控的,其负面影响和失误成本也是相对较小的――至少不会因为董事长个人的错误决策而使美的集团招致毁灭性的灾难。

第三,   其他诸如事业部总裁等核心高管的人员任免权,也不是由董事长一人可以决定的,他必须经过董事会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而董事会是受股东大会成员直接控制的。

第四,   最为关键的是,美的《章程》给予了监事会很大的监督和控制权力。《章程》规定:监事会有“对董事会决议提出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并提起诉讼、调查公司经营异常并检查公司财务”等权力。

第五,   美的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利润分配制和审计制度。

第六,   《章程》最后更是设立了何享健等公司创业元老和大股东们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实际的、本质的、核心的控制权,为何享健提供了对美的永久实际控制的法治基础。《章程》规定: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的投股股东为美的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而投股数额超过总股本10%的公司“大股东”即可以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所以,我们注意到何享键对外一直表示,他“将继续担任美的集团董事局主席,并将以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从更宏观、更高战略层面,支持美的电器的发展。”这句话意味着何享健仍然拥有对美的集团的绝对控制权。

 

美的公司正是通过以上三层结构和六个方面的治理治约,从法理的角度为企业在创始人“退休”后提供了系统的治理保证和框架支撑。这种支撑解决的不仅仅是企业“家族化”转变后的现实难题,更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公众化”之后的未来发展。

何享健“退体”之举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对于更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来说,需要深刻体悟和高度关注的,应该是何享键的经营理念,以及美的集团系统的公司治理制度吧。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