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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荣强:束修:孔子的学费问题
2016-01-20 36806
子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作为教育家的孔子自然是高尚的,但孔子并不白干。 

孔子办教育,他也要付出成本,束修的意思似乎不难理解。

 

修即腊肉,又叫脯。束修就是十条捆拢在一起的腊肉。孔子要他的学生初见面时给他送十条腊肉,作为学费。这是他收费的最低标准,底线。凡自愿给我送上十条腊肉,我从没有不教他的。孔子实话实说,就这样简单。孔子说,不好意思,本人也有家小,每日青菜豆腐总不可少,就收那么一点点、一点点。

 

束修被正常理解为学费应该没什么问题。从汉朝开始,束修就作为学费的代名词了。文革前的冯友兰先生认为是学费;改革后的钱逊先生也认为是学费,只不过他认为是古代一种最微薄的见面礼;即使文革后期批林批孔,由中华书局出版、署名北京大学哲学系1970年级工农兵学员的《论语批注》所持的观点,也与冯、钱二位先生并无不同。例外的是1975年6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小册子《孔丘教育思想批判》,作者另作新解,说“束”是丝,“修”是肉。说孔丘宣称,必须用丝和肉或比这更贵重的物品交纳学费的人,他才招收为弟子、施以教诲。当时生产力不发达,不是贵族,谁能衣丝食肉呢。束修是相当高昂的代价,学费成了大问题。但被解作丝与肉的束修,无论它如何代价高昂,不还是学费吗。

 

可孔子是圣人,大成至圣先师,收费不是有损光辉形象么?

 

就着这个思路,台湾傅佩荣先生《〈论语〉心得·束修问题》(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7年1月第1版)引东汉儒者郑玄的解释,以束修为年龄之别称,说孔子的话应该念成“自/行束修/以上”。是从十五岁(可以行束修之礼的人)以上。或者说,只要十五岁以上的孩子,孔子就愿意教诲。不同意冯友兰先生所说,什么“生活总是要维持的”,孔子不及苏格拉底。外国的苏格拉底声称不收学费,中国的孔子也不收学费,这是傅先生的言外之意。但我想,苏格拉底不收学费他大概很有钱发了横财,该不会还以权谋私搞了腐败或者偷税漏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有大钱了谁在乎这点小钱。

 

束修为年龄之别称,傅先生解释说,这就好比“弱冠”表示男子二十岁,“及笄”表示女子十六岁。傅先生进一步说明,由于孔子说过,孔子以后,人们通常用“而立”代指三十岁,“不惑”代指四十岁。既然孔子说过的“而立”、“不惑”能成为专有名词,束修怎么就不能用来指称十五岁男子呢。应该能。但是,那得“孔子以后”。是谁在“孔子以前”,将束修的本义,古代男子十五岁正式就学时奉献的薄礼,早早引申转化成了男子十五的代称?

 

傅先生从自己的理解出发,为孔子原话重新标点。“自/行束修/以上”和“自行/束修/以上”当然两回事了。中国文字确是可以游戏!记得儿时听一笑话,有人写一纸条,贴于墙角,以警内急者,曰:“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意颇明了,即为“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由于未加标点,有好事者加之。再看,是“过路人等不得/在此小便”。一时方便者众,墙角遂成大海。

 

香港的南怀瑾先生,也作了过度解读。依他的看法,问题出在自行两个字。《论语别裁·孔子的学费问题》(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解释自行束修,即自行检点约束,南怀瑾先生认为:“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凡是那些能反省自己,检束自己而又肯上进向学的人,我从来没有不教的,我一定要教他。”

 

想把孔子说得比较好一点,南怀瑾先生说不能把束修理解成学费。收学费就不好了?南怀瑾先生还正经担忧:孔子三千弟子,如果束修是腊肉,他哪里吃得了这许多腊肉。孔子吃不了这许多腊肉,他还不能送人,不能以物易物,不能拿去换钱?孔子傻呀。再说,三千弟子一定都得以腊肉作为贽敬呀。孔子说到收费标准时不过打个比方,南怀瑾先生就真当孔子成天在那收受腊肉。

 

孔子绝无教育产业化的主张,他办的也不是义务教育。就是我们今天办义务教育,当教师的不也得领工资拿奖金不是。孔子是实实在在办教育,但他有言在先:我是要收学费的。

 

冯天瑜教授释束修为丝与肉,抬高收费标准,实为贬损孔子;傅佩荣和南怀瑾先生否认束修是学费,意欲为孔子贴金,硬贴的结果,形同饰伪。那么,真实的孔子,活生生的孔子呢?

 

孔子是不是圣人不说,借束修来观照,孔子是一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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