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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创新的态度
2016-01-20 11477

经理人员和工人反对变革,多年来被认为是管理的一个中心问题。关于这个题目,写了无数的书籍和论文。举办了无数的讲习班、讨论会,开设了无数的课程。但是,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到底取得了多大的进展,是大可怀疑的。

事实上,只要还在谈论什么“反对变革”,这个问题就无法解决。这并不是说不存在着反对变革的情况,也不是说这不是一个重大障碍。但是,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反对变革”上,那就会把问题的含义搞错,使问题更难处理,而不是更易处理。为了使问题能够解决,就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挑战,要创造、建立和维持一种创新组织。在这种组织中,变革是常规而不是例外,是机会而不是威胁。因此,创新是一种态度和实践,首先是高层管理的态度和实践。创新组织使高层管理扮演一种不同的角色,使高层管理同其组织有一种不同的关系。

在管理教科书中讨论的传统的经营管理组织中,高层管理是最后裁判者。这事实上意味着管理当局的最重要的权力是否决权,其最重要的角色是对没有完全考虑好和制定好的建议和想法予以否定。这种观点可用尤尼莱佛公司的一位高级经理人员多年以前的一首打油诗来表明:

沿着这棵树

由根到树头

想法往上送

否决往下流。

而在创新性组织中,管理当局的最首要的职责却与此相反,在于把不切合实际的、不成熟的、粗略的想法转变成为具体的创新实际。在创新性组织中,高层管理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倾听并认真对待各种看法。它知道,新看法总是“不切合实际的”。它还知道,只有提出了许多愚蠢的想法以后,才能得出一个成功的主意,而在早期阶段,无法区分愚蠢的想法和天才的灵感。这两者看来都一样的不切实际或一样的极为出色。

因此,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不仅象所有的企业管理当局那样应该“鼓励”提出各种想法,并且不断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怎样才能使这个主意切合实际、现实可行、发挥作用?”它积极地、迅速地对最粗略和显然最愚蠢的想法进行深入考虑,从中发现某些新东西,以便能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价。

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是创新的主要“动力”。它运用组织中的各种意见来激发自己的看法,并使各种意见为整个组织所关心。创新性组织中的高层管理对新思想加以思考和加工,使之成为组织的力量和企业遵循的规范。

但是,要做到这点,其先决条件是,要对高层管理同企业中的人们群体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重新予以组织。传统的组织当然还继续存在。事实上,在组织图上,创新性组织同最严重的官僚性组织可能很少差别。而一个创新性组织完全不一定是“放任的”或“民主的”。但是,创新性组织在正式组织的骨架旁边建立起一个神经系统。传统的组织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的逻辑上,而创新性组织朋还有一种把注意力集中在思想的逻辑上的关系。

正如在前面提到过的,在创新性组织中,高级经理人员一般在安排好的(但却不一定是固定的)会议中同整个组织中的年青人员会晤。而在这种会晤中,高层管理并不提出什么“议程”,而只是同年青人坐在一起并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们看到了一些什么机会?”

在3M公司成长和发展最快的时期,它决不是一个放任的公司,而是由两三个最高层人物严密控制的,由他们做出所有的决定。但是,即使是资历最浅的工程师也被鼓励、事实上是被命令向高级管理当局提出任何想法,无论这种想法是多么的粗略。而当工程人员提出来以后,高层人物总是对他说,“我还不大理解你的想法,是否请你把这想法再进一步加加工?”如果工程人员作了肯定的答复,就会要求他把他的想法写下来,附上一份预算报告——常常还会使他摆脱其它的各种工作,给他一小笔资金和一两年的时间,叫他继续干下去。这样做法的结果是,该公司从一家不知名的小型磨料制造商变成了美国最大的企业之一。

但是,3M公司的年青工程师却被严格地要求承担起他们的责任来。当然,他们不会全都成功。事实上,提出新想法的十个人中只有一两个人取得成功。不会由于提出新想法而未取得成功去责备他们——至少在第一次不会责备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没有承担起责任来,没有从事和进行工作,不实事求是地对进展进行评价,更不用说不使高层管理充分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了,那是不能容许的。

创新性组织要求在整个组织中有一种学习气氛。它树立和维持继续学习的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任何人认为自己已“都学会了”。对组织中的所有成员来说,学习都是一个继续不断的过程。

反对变革是由于无知并对不了解的事物感到害怕。必须使人们把变革看成是一种机会,那样就不会害怕了。日本人就把变革看成是一种机会,因为他们的职业是有保障的。他们不必担心由于提出某种新的主意而使自己或自己的同事失去工作(见第二十章)。但是,日本人之所以能克服恐惧和无知,是由于他们不断地改变个人成就、得到别人承认、获得满足的机会;在日本的训练班中提出一种新思想的人,即使这种新思想极为重要而盈利,也得不到金钱报酬。但是,即使他提出的只是作些很小的改进,也会在地位、别人的赞赏、个人的愉快方面有所提高。

我们不一定要到日本去学这一点。在美国企业中广泛应用的“建议制度”也提供出同样的教训。凡是以别人的赏识、个人成就、参与管理作为报酬的建议制度,都取得了成功。一个工厂中采用这种方式的建议制度的部门,虽然存在着在职业保障方面的担心和工会的限制,却很少反对变革。而在大多数企业中,建议制度不是采取的这种方式,那么无论对成功的建议付给多少酬金,就不能取得成功,也不能达到建议制度所设想的改变职工的行为和态度的目的。

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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