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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声:李林声 培训+微咨询实践:防火门成品例行检验控制
2016-01-20 2703

1.0 目的

对防火门产品进行例行检验,确保认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及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客户和市场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钢质隔热防火门的成品例行检验。

3.0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例行检验,并对检验中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2  相关部门(生产部等)对例行检验的不良品进行反攻返修处理。

4.0工作程序

4.1例行检验:生产的最后阶段,品质部检验人员对完工产品进行例行检验。

4.1.1例行检验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表1

4.1.2检验方法和判定准则按《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规程》实施。

4.1.3例行检验需保持记录,检验记录必须真实,清晰、详尽、检验记录必须经过主管确认。

4.1.4检验状态标识:为防止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及待检品的混淆,检验合格之产品由置放于合格区,不合格则进行不合格标识;不合格品的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1.5 例行检验记录依《记录控制程序》规定至少保存5年。

4.1.6 例行检验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则判定产品合格,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返工返修处理,并经重检合格方可入库或出厂。

4.2 出厂检验:

4.2.1 经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在出厂发货前须完成出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及发货。

4.2.2 出厂检验项目及抽样计划依据《例行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规程》。

4.2.3 出厂检验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0 相关文件

5.1  《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规程》

5.2  《确认检验规程》

5.3  《记录控制程序》

5.4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5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6  GB 12955-2008《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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