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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马红漫:国企自住房配置应审慎
2016-01-20 3231
一线城市土地资源日渐稀缺。据悉,北京今年上半年土地供应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北京市国土局表示,下半年将优先确保民生用地供应,进一步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


近期,在降息、降准、降低首付比例以及多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众多利好政策的刺激下,市场对楼市再度复苏的预期得到强化。在中小城市商品房供求矛盾依旧凸显的同时,一线大型城市房价已率先领涨,甚至出现了“日光盘”等昔日火爆场面。其实,北京等地房价表现相对坚挺,主要源于其对外地人才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地缘优势,楼市刚需持续旺盛,土地资源、尤其是中心区域地块供给相形滞后。在这一背景下,大型城市保障房建设的社会维稳职能就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就此而言,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自住房,是其社会职能的一种回归。


事实上,国有企业自建房曾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颇为常见的一种房屋供给形式,此后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的推进而逐步退出市场。究其原因,尽管国企建房用地属于企业,然而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所拥有的资产也应划归国家资产范畴,国企所谓自有用地也多是历史上以直接划拨的形式获得的。国企将名下土地用于职工住房建设,就相当于将全民所有的资产用于提高内部员工福利,虽然解决了部分住房需求,但却引发了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争议。更进一步讲,国企自建房应以何标准向职工分配才算公平?如何平衡不同单位职工的福利问题?当这些低价自建房转手时,如何化解其对周边房价的冲击效应?这些问题均需得到认真审视。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安徽、内蒙古等地曾爆出国企集资建房现象,它们都有一些共性,即大都由电力、烟草等垄断企业发起;价格大幅低于周边商品房水平;单套户型面积普遍偏大,其中不乏单体别墅等豪华房型;住房大都按照职务、职级依次分配。显然,国企建房实践与地方政府所期望的利用国企土地及资金优势缓解保障住房建设之困的初衷大相径庭,甚至沦为了以公共资源“自肥”少数内部人士的渠道。


恰因此,北京市在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公开公平分配环节的监督与约束。毕竟以当前房价水平核算,北京市区的一套房产动辄以百万元计,普通工薪人士需为购房付出多年积蓄并背负巨大的贷款压力,其间任何配置瑕疵都会触动民众敏感的神经。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无论就职何处,均应获得相对公平的社会住房保障;与此同时,国有企业的资本属性决定了其有义务投身保障房市场建设,借此履行反哺民生的社会职责。国企利用自有用地建设自住房之后如果只允许内部员工申购,将难以摆脱分隔保障房市场之嫌。




当然,从宏观层面观察,扭转我国保障房市场供给“短板”局面并非易事,一方面需要充盈财源予以强力支持;另一方面则需要对保障房市场资源配置进行厘清。就前者而言,匹配地方财政事权与财权、鼓励更多国有资本介入都是必要的改革之举,但均需假以时日才可能呈现绩效。而在当前供给增量入市缓慢的语境下,则应当积极发挥既有存量保障房源的功能,尽可能避免错配现象的发生。此前,经济适用房就因同时兼具公共属性与可交易商品属性而受到投机者觊觎,未来只有在保障房市场广泛推崇租赁形式、挤出其商业投资价值,才可能彻底治愈腐败顽疾,实现保障房供给与目标群体的精准对接、提高既有保障房源服务社会的效率。如若将“转售为租”的思路引入国企自住房,或许可以为各种争议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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