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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穹:由一个笑话想到的……
2016-01-20 36957

   有一个笑话:一护士走到4号病床前,叫醒熟睡的病人:“起来,该吃药了!”病人睁开睡眼惺松的眼睛问:“吃什么药?”答:“安药。”

   看过以上笑话人绝大多数都认为,护士按医嘱提醒病人定时吃药没错,可也该想一想吃安 眠 药的作用呀。把已进入梦乡的人叫醒让他吃帮助他睡眠的药岂不太可笑了吗?

   可是,这个笑话如果放到德国并不可笑,古板的德国人会认为是应该的,一个简单的笑话折射出两个国家的思维方式,并由此带来两国巨大的差异。

    这个笑话其实并不如表面那么简单,它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制度或流程制定,二是制度或流程执行。流程的制定的不合理反应制定者缺乏专业深度和实际执行经验,执行者不去执行则反应主动性和执职业素质问题。虽然故事写的一个常识问题,但最终的问题是以制度的要求去执行,还是以人的常识去执行?

    让病人吃安眠药是为了让他休息得更好,他睡着了并不代表他完全进入睡眠状态,而且人睡着了,不代表他不需要吃安眠药,就象我们感冒咳嗽好了也还需要再吃几次以巩固成果一样。医生既然要求病人吃安眠药必然有他判断的理由,作为医生和护士是有分工的:护士必须配合并执行好医生的工作,否则病人将无法痊愈。执行者必须具机械性,如果一项制度下来所有的执行者都要经过一番讨论和修改,试问一下这项制度还能执行下去吗?这个例子是安眠药,假设是一些很专业的或者是一些很罕见的药品呢?大家思考一下,自己工作是需要一群对要求贯彻执行到底的人还是要一群对要求经过一番讨论再考虑是否执行的人呢?

     这个可能只是我们看着好笑,在真正强调制定规定的地方不足为奇,我们不但不能灵活运用而更应该机械地执行。我们现在太需要机械执行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那就无法工作了。其实古人早已说得非常清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中国企业的规章制度真真正正得以很好贯彻的很少,一方面是内容繁琐,难以记忆;一方面是监督力度不够。相比较而言,国外一些企业的规章制度以简单明了的几句话而著称。这样,无论是执行者,还是检查者是都以一目了然牢记在心。谁该做什么,怎么做,验收标准等都能准确无误地得到贯彻执行。

    跨国公司和国企的流程相比较,外企流程要完善很多,其中也肯定有不少不合理的流程,可是却都还在执行,不论是否合理,存在就执行。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恶法亦法”。国企流程更多,但是都是摆设。存在决定意识,既然存在,就先承认现实,先做,这是你的职业素质,是首要的问题。做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改善问题,最后不断完善流程和制度,这不仅是职业精神,更是符合持续改进的要求,制度是否能完美的契合实际,不是最重要的。

    制度既要死也要活,制度一旦成形了,大家都要去遵守,不管是不是合理的,这就像一份契约,制度出来后就要照着去做,不管你认不认可。这样才能统一管理,这是死。但制度也是要活的制度本身有一个完善的机制。如果你认为不合理,也要通过程序去变更。最怕的是,大家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都自认为自己做的虽然不合规则但却是对的,认为这个制度不合就都不去遵守,那契约没有,大家都在灵活,最后流程成了废纸,被束之高阁。最后的结果就只是制度的破灭和无序。规则的制订本来就是为了让人去遵守,从而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人为控制的风险。虽然规则需要通过执行不断验证不断修订,但是没有理由在修订前自作主张不去遵循,如果人人都这样,那规则制订了等于没制订。当制度或要求到了执行这个层次,就只能要求执行者机械地执行,如果每个人都是按照执行后的结果来做事,那就不是在执行,而是在重新制定规则。

      灵活的中国和古板的德国相比较,我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这大概和我们对制度不存在敬畏之心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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