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云,何新云讲师,何新云联系方式,何新云培训师-【中华讲师网】
组织及人力资源专家,资深顾问
54
鲜花排名
0
鲜花数量
何新云:组织的设计与优化(21)——组织结构中岗位的设置问题(中)
2018-08-06 2172


本节我们谈谈管理岗位的设置问题。管理岗位的设置,按理说是没有那么难的,但偏偏很多企业的老总将这个事情弄得很是复杂。典型的情况是一个部门设置了很多的副职,如果正副两位管理者合作的顺畅也还没什么,但遇到了合作不太好的情形,就会对整个组织产生很多不好的影响,并最终影响整个组织业绩的输出。还有一种情况是,明明已经是在全面管理部门的工作,但就是不给名分,例如始终就是副经理,甚至是经理助理,而且这一设置就很难转换,想要变成正经理,那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偏偏又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不知道要做出什么业绩、达到什么要求,才能转正。这些都是企业在岗位设置的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的情况。下面我们来谈谈管理岗位的设置问题。


1. 管理岗位设置的数量

这个好像没有一个准,会受到很多的因素制约。包括企业的规模、高层管理的风格、业务流程等。但总体上还是有些规律可以寻找的。例如,可以通过结构的层级和管理的幅度来思考管理岗位的数量多少。举例说明。

一个1000人规模的相关领域多元化的制造业公司,销售规模6-8个亿,生产工人数量300人左右,其它人员700人左右。按照扁平化的趋势,结合管理幅度的原理,根据核心业务流程与管理支撑的需要,可以考虑为该公司设置3-4层结构,第一层为高管结构,4-6个中心,分别为营销、研发、生产、财务、人资,中心设置总监岗位;20个左右的部门,部门设置经理岗位;部门根据业务流程以及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可以设置3-5个二级科室或组,科室设置科长或者主管职位;这样,对于一个1000人左右规模的这类企业,高层管理者,6人,中层管理者20人左右,基层管理者70人左右,全部管理者大概90人左右,占总人数比9%左右,这也符合业界的一般规律。如果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的技能还比较薄弱,则可能倾向于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这种情况,管理人员的数量可能会超过10%,甚至达到12%左右的比例。按照管理幅度的原理,高层可以管理3-5个直接下属左右,中层可以管5-8个直接下属,基层可以管10左右直接下属(生产车间里面的班组长,显然要管理更多的员工数量)。则上述企业中,基层管理者60人,加上员工900人左右;中层管理者20人(直接管理60个基层管理者);高层管理者5人(直接管理15个中层管理者),还有总经理、助理、秘书等等,则总人数基本上涵盖到了1000人左右。


2. 管理副职的设置

企业中设置管理副职本身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问题在于,很多企业设置了太多的副职,高层设置副职也还好理解,但很多企业是部门也是设置了很多的副职,而且是越是管理水平低下的企业,就越喜欢设置副职,而且副职的称谓也是多种多样,除了副经理,还有什么经理助理,甚至还有什么助理经理。过多设置副职会产生很多负面的作用,包括:

(1) 人为增加了管理岗位的编制,特别是为了便于安排众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时还不得不人为地增设科室,或者把原来一个科室就能圆满完成的业务化整为零,分设几个科室。可以说,副职过多是造成企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重要根源之一。

(2) 正职与副职分兵把口、各管一摊,对下,都拥有一定的权力,容易出现多头指挥,使下级无所适从;对上,本部门工作取得了成绩还好办一些,可一旦发生问题,往往会互相推诿。显然,副职过多,不利于集中统一指挥和严格的责任制。

(3) 副职过多及引起的机构臃肿,势必造成分工过细,协调工作大大增加,在贯彻、执行决策上难以保持高度一致,影响工作的进度。


所以,一般情况,对于一个规模并不太大的企业,在部门层级,最好是不要设置副职,如果确实有必要设置副职,也需考虑分管相对饱和的岗位,充分考虑到管理幅度的问题。如果部门事务性工作偏多,需要集中管理,可设置秘书或者综合管理员的岗位,而不要设置助理的岗位。所以,管理岗位的设置,不是通过在一个部门内部无限的设置而获得,而是在公司发展与壮大的基础上进行的。越是管理水平低的管理者,他就越是想要层级化和金字塔化。因而这会大幅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造成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情况。


当然有一种情况,企业部门的某一位正职突然离职或者转岗,或者晋升到更高一级的管理岗位,这时需要提拔一位新手做管理者。但企业老总又觉得想要提拔的这个人还没有达到要求,于是给的名分就是副职。这种情况,我也是不建议的。但有什么好的做法呢。解决的思路是,给予代理某某经理的名分,并事前明确要求,例如,设定绩效目标,代理时间半年等(实在是觉得勉强,但时间上的承诺还是要有的,最长也不要超过1年),达到要求,就去掉代理称谓,没有达到要求,则转为员工岗位(一般情况,绝大多数人员还是能达到要求的)。


全部评论 (0)

Copyright©2008-2024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2625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509号 杭州讲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讲师网 www.jiangshi.org 直接对接10000多名优秀讲师-省时省力省钱
讲师网常年法律顾问: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梁俊景律师 李小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