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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文:央妈上任三把火,为啥遭网友痛骂?
2016-01-20 8830

两周前的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央行正式接管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7月的最后一天的下午,央行就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果然,新官上任三把火,央行这第一把火就是给第三方网络支付“立规矩”,出台了号称是“史上最严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对于这把火,当第三方支付机构选择暂不回应,大批中国网友却开始坐不住了,纷纷“炮轰”央行。

  不少网友认为,新规矩对银行是大利好,但同时会对第三方支付产生不利影响。有网友评论称,“央妈是银行们的亲妈,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后妈”。还有网友激动地表示,“这样的规矩是耍流氓”。

  央行的这份意见稿,究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立了什么新规矩,又是怎么刺激到中国网友的呢?

  规矩1:怎么才能证明“你就是你” ?

  这份意见稿将支付账户首次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种类型。综合账户可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然而让广大网友哭笑不得的是,按照新规,两类账户都需要非常繁琐的步骤来核验身份。

  根据要求,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综合账户更是需要至少5种或者面对面核验身份。这意味着,要开设普通的消费账户就至少需要公安网验证、银行卡验证、学历验证等三种途径;如果你想使用余额宝、理财通等理财产品,就必须要开设综合账户了,除了公安网验证和学历验证,在银行卡验证环节你需要拿出三家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分别验证通过,才能核验通过。

  这样的规定,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曾有媒体报道,一个公民要出国旅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他写了他母亲的名字,结果有关部门要求他提供材料,证明‘你妈是你妈’!”“我妈是我妈”这种尴尬的证明背后,不免让人困惑,这些办事机构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回过头来看,央行的新规到底让消费者带来了便捷还是添堵呢?

  央行也许是希望通过提升开设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复杂度”,来保证安全性,尽管在这样的要求,用户体验会下降,对网络支付的积极性可能也会减弱。从结果来看,很多网友显然未能读出央行的“良苦用心”。有网友吐槽,“我没有上过大学,高中学历能验证通过吗”;还有网友指出,这分明是在给银行开卡业务导流。

  规矩2:“余额零钱”消费不得高于5000元

  央行这份意见稿,引发争议最大的无疑是对第三方网络支付消费金额的多种限制。

  原文里这般写道: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需要厘清的是,央行这次规定的所有限额,是针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余额,网购时只有使用支付宝、财付通账户上的余额时才会受到5000元的限额影响,通过第三方支付关联银行卡使用快捷支付,以及网银支付就不受到额度的影响。也就是说,iPhone6或者上万元的名牌包包还是可以网购的,只是你只能使用银行提供的快捷支付或者网银服务了,当然如果你不怕麻烦,可以用支付宝或者财付通分几次付款购买。没有人会是傻子,这不就是让大家老老实实用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吗。

  由于大部分手机是不支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这意味着习惯于手机网购的用户只能忍受5000甚至1000元的单日额度限制了。比如,微信支付一般是采用支付密码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单日的累积额度就只能在1000元以内了。老板们想给员工发一个3000的红包,至少需要使用三次微信支付,这样的要求也真是醉了。

  意见稿同时规定,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央行的意思很明显,把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在小微支付,同时也限制了支付账户余额的额度。既然最多能花20万,用户也就不会放进去30万,更多的钱自然都回到了银行,银行坐享“渔翁之利”。

  另一方面,消费转账只能转到同名银行卡上,意味着不能转到别人的银行卡。众所周知,相比于银行会在跨行转账、给他人转账等业务上收费,支付宝、财付通的“转账”功能一直都是免费,也成为用户最常用的功能之一。这样一来,终于又给用户一个放弃支付宝、财付通的理由。

  银行们也许正乐的不要不要的,因为之前被支付宝、微信分流的用户不得不再回流使用银行的存储、支付、转账等各项功能。似乎在“央妈”新规的庇护下,银行的日子会越来越舒服,支付宝或微信对银行的颠覆,可能真的要戛然而止了。

  新规是给互联网金融踩刹车?

  相对于网友们一边倒地批评“央行是在保护银行利益,遏制互联网创新”,行业内则对这份征求意见稿褒贬不一,总体来看也更理性。

  也有人呼吁,对于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不要人云亦云,这个支付办法的核心其实在于两点,第一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所有的资金必须进银行的账户,第二是不允许第三方支付进行体系内转账,从而让支付公司回归到通道技术本身,不要成为一个存款公司。所以,什么上限五千之类的解读是错误的。通过技术直联银行卡支付并没有上限。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表示,意见稿是想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发牌照时的初衷,服务于电商做小额、快捷的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

  作为受影响最大的一方,第三方支付机构显得很无奈。“网络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管理办法对于网络支付账户认证和额度的限制不仅阻碍了网络支付的发展,也必然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此外,意见稿还将降低支付效率,让行业一夜之间倒退10年。”

  政策的最终落地,需要多方的博弈,这次也不会例外。央行作为互联网支付的监管者,其制定所有“规矩”的根本目的,依然是推动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从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广大消费者旗帜鲜明地支持互联网支付,这一结果也反映出社会上对于保护互联网创新的普遍心声,相信央行也不会不看在眼里。

  李克强总理曾说,“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今后创新发展的巨大潜能仍然蕴藏在制度变革之中”,对于互联网支付,对于互联网金融,也许就正迎来制度变革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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